译好审查意见非易事41
专利局下发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在业内称作“OA”。很多时候,外国客户需要该等OA的译文(英译文,日语译文和德语译文最为常见)。审查员发此等OA的目的是告知申请人其递交的专利文件中存在某些缺陷。OA译文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申请人对其内容的正确理解,乃至影响申请人克服文件缺陷答复OA时采取的策略。因此,一份高质量译文是及其重要的。本人担任OA翻译已六年有余,现结合工作经历和大家探讨一些翻译OA时需注意的问题。 一篇完整的审查意见通知书通常包含标题,专利申请号,开篇官话,具体审查意见和结论五部分。 1.标题的翻译: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标题会指明审查意见的次数,最常见的形式就是“第N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翻译人员在翻译第一次OA时,标题译文通常不会出现什么问题,i.e.NotificationoftheFirstOfficeAction(这里以英译文为例)。但是,在翻译后续OA时,翻译人员很可能在专注OA正文译文准确而忘记将“First”修改为“Second/Third…”。对于进入中国阶段的PCT专利申请,标题会对其进行标注,即“进入国家阶段的PCT申请(NationalPhaseofPCTApplication)”。翻译经验不足的译员或许会认为其不重要而省略其翻译,殊不知此信息也会影响到申请人的答复策略。另外,翻译人员会遇到一些其他类型的标题,诸如“分案申请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对于此类标题的翻译,翻译人员应及时查询中英版本的专利审查指南,查找相应英译文NotificationthatDivisionalApplicationDeemedNottoHaveBeenfiled,确保标题译文准确无误。 2.专利申请号的翻译:在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标题下一行会呈现一串数字,我们称之为专利申请号。需要注意的是,审查员列出的申请号中漏掉了英语标点“.”,而翻译人员在翻译时要将其补上。比如,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呈现的申请号为“2016100903695”,翻译人员翻译OA时就需要将其翻译为“201610090369.5”.专利代理机构通常会使用一些专利管理系统,比如协同空间、天下先专利代理管理等等,而这些系统中就存储着包含“.”的申请号。翻译人员可直接将包含“.”的申请号复制到译文,稍加核对即可。 3.开篇官话的翻译:该部分通常涉及以下内容:“本申请(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经审查,现提出以下意见”或“申请人于X年X月提交了…审查员阅读了上述文件后,对本继续进行审查,再次提出如下意见”。首先,翻译人员在翻译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开篇官话时,需从外文说明书中摘抄相应的译文。鉴于发明名称极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在专利申请过程中被修改,翻译人员需及时更改发明名称的译文。第二,翻译人员要格外注意审查员在开篇行文中提到的时间信息。若发现间信息不准确,翻译人员应及时与负责相关案件的审查员沟通,核对时间信息,然后再开展翻译工作。 4.具体审查意见的翻译:审查员下发审查意见旨在告知申请人其提供的专利文件中存在某些缺陷(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权利要求超范围,表达不清楚,缺乏单一性等通常为专利文件存在的问题)。该部分是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核心部分,也是发明人最想了解的内容。因此,对于这部分的正确理解和准确翻译是非常重要的。 (1)翻译人员需熟悉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常涉及的专利法条。审查员会在审查意见中依据某些专利法条来评判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是否可以被授权,其经常使用的法条为专利法22条,26条,31条,33条,专利法实施细则22条等等。一名合格的OA翻译需认真阅读并且铭记外文版本中上述法条的译文。因审查员工作繁重,有时也会出现引用的法条与其评论不相符合的小错误。在此情况下,翻译人员需具备一双慧眼,及时根据审查员的评论修改所引用的法条。例如,有审查员就评论如下:本申请的说明书出现了引用权利要求的语句(见说明书0017/0080段),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很明显,审查员错误地引用了专利法条。翻译人员在翻译上述内容时,就可以直接将其修改为“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2)翻译人员要准确翻译专利申请和对比文件中的术语。一般而言,审查意见中提及的术语通常都会记录在申请文件和对比文件中。翻译人员竭力确保其翻译的术语的译文与外文申请文件或对比文件所提供的术语一致。在翻译过程中,翻译人员可能使用了与申请文件或对比文件不一致但意思近似的术语,殊不知,这很有可能会增加外国客户从相应文本找出审查意见提及的技术特征的难度。例如,在翻译新申请文件时,“triggermodule”译为“扳柄单元”,而翻译人员在翻译OA中提及的“扳柄单元”时也应翻译为“triggermodule”,而不能按照自己的理解将其翻译成“triggerunit”。再者,审查意见通知书提及某对比文件公开了“终端结构”,与对比文件的英文内容一致,翻译应为“terminalarchitecture”。若翻译为“terminalstructure”,申请人可能会不清楚审查意见所涉及的部件。另外,翻译人员要了解一些查专利术语的工具。比如说,翻译人员在某专业词典查询术语时,该词典会列出很多包含该术语的例句,而这些例句是从大量专利文献中提取出来的。翻译人员遇到现有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术语译文时就可以去这类专业性较强的在线词典查询。 (3)翻译人员需要准确翻译对比文件公开的特征。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关于对比文件或专利申请中的特征的提及,翻译人员应尽可能使用对比文件或专利申请中的原文,但不能盲目地照搬原文,避免特征的遗漏或增加。否则,因呈现给申请人的信息不准确,申请人可能会采取不恰当的答复策略。下面以本人翻译过的一个OA为例。该OA中提及某对比文件公开了以下内容: “我们假设,属于第一分支输送管101区域的进料点61的垃圾容器要被倒空。基于倒空信号,出口阀60被即刻打开例如2-10秒钟,由此,被输送的物料(比如垃圾物料)依靠负压效应输送至分支输送管,并进一步输送至主输送管100。出口阀60在启动情形之后的一段时间后被关闭。” 对比文件的英文同族中的相应描述为: “Let us assume that a waste container of the feed point 61 belonging to the area of the first branch conveying pipe 101 is to be emptied.Based on an emptying signal,the outlet valve 60 is momentarily opened,e.g.for2-10 seconds, whereby the material being conveyed, such as waste material, conveys from the effect of underpressure to the branch conveying pipe and further to the main conveying pipe 100. The outlet valve 60 is closed after a certain period, preferably ten seconds, after the start situation.” 若翻译人员照搬对比文件英文同族中的上段文字作为翻译,实际上为对比文件增加了公开特征“preferably ten seconds”。这增加的特征很可能影响被评述的权利要求的新创性。因此,翻译人员在翻译OA时应遵照审查意见进行翻译,避免有意或无意地为对比文件增加公开特征。 (4)翻译人员应正确理解审查员的评论。审查员有时会使用一些对比文件的机翻文本评论当前申请。这时,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很可能存在一些让人不知所云或与对比文件的公开相背的意见。这些意见往往就是因为审查员关于外文对比文件的表述不到位而造成的。针对此类审查意见,翻译人员需参考对比文件的原文来理解审查意见并做出准确翻译。再者,有些审查意见的说明没有合理地使用标点符号断句,或者有些审查意见说明缺少句子成分等等。针对这样的审查意见,翻译人员在翻译时要进行断句、适当补充句子成分,以期准确理解审查员想要表达的意思。 (5)翻译人员要重视字词拼写错误。审查员在行文审查意见时难免存在丢字、多字、错别字等笔误。对于此类问题,翻译人员对该类评述可以不做具体翻译,仅提及所涉及的特征存在笔误。例如,审查意见中指出权利要求5中的技术特征“所述等展开体”缺少引用基础。这里“等”字明显是笔误,难以用英文正确表达。这种情况下,翻译人员可仅翻译为There is a typographic error related to the expression“deployedbody”inclaim5。 5.结论 结论部分的翻译不涉及具体特征,业内称为套话。这部分内容在语句变化上并不大,因此翻译人员可以积累存储这些套话,以方便今后使用。但是需注意,翻译人员要根据不同的案件仔细核对或修改这些所谓的套话。 好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译文可以帮助申请人准确理解审查意见且精准地准备答复意见。因此,译好审查意见通知书绝非易事。在遇到不理解的审查意见时,翻译人员要认真研究,请教相关技术人员,必要时与审查员进行沟通,以使得申请人可以从高质量的译文中获知正确的审查意见,从而准备适当的答复策略。 来源:北京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杨志军 |